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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换货制度!

关于退换货制度

      为完善售后的服务系统,力求使批发商更满意,本公司实行退、换货制度,据此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及其它相关规定拟订本制度。
      凡符合退、换货条件并得到批准退换货的客户,请按下列条款执行(特殊产品规定的其它退、换货制度除外):
一、 退、换货对象: 
        所有购买公司产品的顾客(只限批发商),无论采用何种送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的,都可根据本规定办理退、换货。
二、 退、换货条件: 
1、 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(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,本公司不负责),均可退、换货。
2、由于产品滞销换货:
1. 从您收到产品后,部分产品由于不好销售,在两个月后 三个月内可办理产品的换货手续。  
2. 在换货过程中,您需要承担换货双程的运费。
3. 订做的产品及衣服、围巾、包、蜡染、家饰等不能办理换货手续。
4. 1000元以下的订单不能办理换货手续。
换货规定:出现问题必须先跟客服取得联系,请勿擅自退回!
3、 所换商品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;
① 商品未被污染;
② 所换商品的包装完好无损(包括内外包装),并不影响二次销售;
③ 换货时,要有随产品附带的资料,包括:产品合格证、产品说明书、产品包装等;
三、 退、换货时限:
1、 自在我方发货之日起,一月以后,二月内可以办理换货。
2、 自在我方发货之日起,七日之内可以办理退货(商品存在质量问题)。
3、 换货并且采用送货上门方式,由快递公司送至我公司下列地址。
送货地址:昆明市文庙西巷4号 联系电话:13577012886
联系人:宋祥熙

四、 退、换货手续:
1、 如果符合退、换货条件规定的,请在退、换货前以电话的方式与本公司联系,告知需退、换商品的品名、数量、地址等,或登陆本公司网站下载并如实、准确无误地填写《退/换货登记表》传真至本公司,本公司在收到《退/换货登记表》后,我们的售后服务专员将会马上同退、换货人取得联系,响应退、换货人的退换货要求。
2、 所退、换的商品由本公司物流部统一验收,货物验收无误后由物流部主管将《退/换货登记表》交公司事业部总监初审签字,总监确认签字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核签字,然后报请总裁批准方可准允退、换货。
3、 经审核批准退、换货后,物流部负责人即时与该退、换货人联系,通知退、换货人将所退、换商品发送至本公司。
五、 退款的处理办法:
      由退货产生的退款,我们在收到所退货物并验收无误后把它体现到顾客的帐户余额中,顾客可以直接使用帐户余额中的资金选购其他同类商品。
六、退、换货的注意事项:
1、 所有退、换货的运输费及包装损耗费由对方负责。
2、 顾客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售后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。

发布日期:2007-12-28 【返回】